单 位:人事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及做好2013年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31号)精神,现将太阳集团2013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骨干教师。高校“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校级培养对象、太阳集团第一届“培英育才”培养对象优先推荐。
3.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4.师德表现优秀或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可突破第2条、第3条有关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要求。
二、推荐程序
1.采取个人申请、学院(部、中心)、学校择优推荐的方式申报。申请人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所在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需求、教师的表现、业绩等择优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
2.4月16日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等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我处师资科(电子版请发至电子邮箱:szk@gdut.edu.cn)。
3.有关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和下载。
联系人:魏惠芳 联系电话:39322790
附件:
1.:《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及做好2013年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3]31号)
2.: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